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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元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招录6名社会会工作者的公告

2018-05-24 14:48:06 广元华图教育 https://guangyuan.huatu.com/ 加备考QQ群 加微信领资料 APP模考刷题 文章来源:广元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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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元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

  公开招聘紧缺岗位人才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广元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及其子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岗位人才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具体详见《广元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招聘简章》。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协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完全符合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因违法违纪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开除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6.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三、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邮件报名两种方式进行;应聘者超过报名截止时间的不再受理。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8年5月24日至5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及联系咨询方式:

  现场报名地点:广元市利州区土桥街151号,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二楼综合部

  邮件报名地址:309802830@qq.com

  报名咨询联系号码:0839—3310917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填写《广元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2018年公开招聘紧缺岗位人才报名登记表》(表格在广元市国资委网站http://www.gysgz.com/、广元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网站http://www.gycjzgs.com/下载),并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现任或曾任管理职位的任职文件复印件;

  (3)近三年考核结果证明材料;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文件;

  (5)能体现业务成果、业务水平的证明材料、各类获奖或荣誉证书;

  (6)主持或参与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

  (7)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8)一寸免冠彩色近照3张。

  以上相关材料无法提供原件的,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证明章。

  报名资料除原件外概不退回。

  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采取多轮竞争淘汰方式进行选拔。主要包括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企业选定几个环节。

  1.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达到2:1以上的职位,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程序,不足2:1的,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取消职位的应聘者可转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2.考试: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面试低于60分取消聘用资格。

  市城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副经理岗位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其余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折合总成绩。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在面试合格分以上,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每个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选,考察时间届时另行通知,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4.体检:根据考察结果,择优确定体检人员。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予递补体检。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

  5.录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对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用结果的,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试用考核

  (一)根据有关规定,市城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副经理岗位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1年(包含在任期内),其余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二)聘用人员因违纪违法,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六、待遇

  (一)试用期工资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签订劳动合同后工资按照现行薪酬制度执行。

  (二)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三)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工作期间因公受伤、致残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执行。

  七、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招聘过程及结果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839—3235612。

  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综合部,电话:0839-3310917,联系人:任兰方

  附件:1. 广元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招聘简章

  2. 广元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2018年公开招聘紧缺岗位人才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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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Libin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