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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2017-10-22 12:08:20 广元华图教育 https://guangyuan.huatu.com/ 加备考QQ群 加微信领资料 APP模考刷题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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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操作)考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主要范围:结构化面试的主要范围为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专业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方面。

未在本公告附件3列出的公招岗位结构化面试范围均以本条为准。采取其它面试方式的岗位面试范围详见本公告附件3。

3、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招聘单位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 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4、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面试前5天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南充人事考试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1份(请报考者报名成功时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另备2张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 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5)《综合知识》(或《卫生公共基础》)笔试《准考证》原件(面试时仍须携带)。

(6)报考限“基层工作经历”岗位的,基层工作经历系指: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域、“四大片区”贫困县(区)、成都市和地级市所辖除区以外的县(市)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县(市、区)相关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含社团组织及在市、州及以上相关部门注册登记但由其聘用单位派驻县(市、区)及以下分支机构)及农村、街道(社区)工作或服务的经历。少数民族自治区域和“四大片区”贫困县(区)按川组通[2014]58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在认定时:报考人员系党政机关在编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职工的正式证明,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证明,以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系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的,须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单位企业法人证书(或党政机关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社保缴纳存单;系军队复转人员的,须提供服役部队团级及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因自动放弃以及未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人员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5.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综合知识》笔试或《卫生公共基础》笔试《准考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不合格而又无人可递补或因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

所有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7、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各科考试工作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于最后一科考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充人事考试网站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并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自负其责。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采用本条第(一)款的办法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察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和招聘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市人社局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市人社局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含公示后)因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公招条件的所有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允许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岗位,拟聘人员为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解除聘用合同文书)送主管部门复核后报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确认。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逾期(以单位通知时间为准)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及档案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报送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公招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通过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上编等手续。拟聘用人员逾期(以聘用单位通知时间为准)不能办结相关手续的,作自动弃权处理且不予递补。

用人单位凭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主管部门出具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通过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高素质产业大军的意见》(川委办〔2017〕29号)精神,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可分别比照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参加本次报名考试。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比照全日制大专、本科学历参加本次报名考试。

2、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3、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4、本公告要求的招聘条件系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聘用手续时报考者均须完全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

  5、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报名信息表》和笔试《准考证》在笔试、面试和体检等环节均需考生提供,且只能在公告要求的时间节点打印,请各位考生按公告要求及时打印,妥善保管。逾期未打印或未妥善保管导致不能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5141851

公告、政策咨询电话: 0817-2815039、2809232

《综合知识》和《卫生公共基础》笔试考务及准考证打印等咨询电话: 0817-2810427

招聘条件及其他科目考试咨询电话:相关招聘单位电话(详见附件4)

 

监督电话:0817-2819660(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附件下载:

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17下半年公招附件1、2、3、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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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四川华图)